新东方辞退拒绝调岗工程师被判赔38万!当事人称调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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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在线因辞退拒绝调岗工程师被判赔偿一事,进入微博热搜。7月12日,南都记者注意到,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一则民事判决书,法院驳回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诉,判决该司赔偿前员工葛某38万。
南都记者注意到,该案发生于2021年3月,涉事员工原为新东方在线教育的开发工程师。公开报道显示,受“双减”政策影响,2021年10月,新东方在线公告停止经营中国内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近期,新东方又因双语直播受到关注。
开发工程师拒绝调岗,双方诉至法院
该案发生于2021年3月。《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葛某劳动争议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葛某从2013年入职新东方,2020年底双方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1年3月,葛某收到岗位调整通知书邮件,由技术中心资深开发工程师,调至产品中心技术支持工程师,调岗后薪酬、地点与工作时长不变,工作内容相近。葛某当天回复拒绝,双方此后开会协商,依旧未成功。2021年4月,新东方称经多次解释、告知和催促,葛某仍拒绝前往新岗位报道,违反该公司有关规定,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2021年4月,葛某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张要求新东方支付其2020年的年底双薪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后双方不服劳动仲裁结果,上诉至法院。
对不同意调岗的原因,葛某主张称,新东方在线教育原开发部门开发岗位需要员工,自己可以胜任,调岗不具备合理性,且改变了工作时间,由固定时间变为排班制。葛某还称,调岗后“无法使用原有技术能力,也不可能有升值空间,对职业发展造成影响。”
新东方主张称,依据双方劳动合同,该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求,调整葛某工作岗位,调整后葛某的工作难度降低,能够胜任,薪资不变,未损害其利益,调岗后排班制与此前工作时间几无差别。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新东方迅程公司并未就“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举证,葛某从“资深开发工程师”调整为“技术支持工程师”,会对其职业发展产生影响,调岗缺乏相应的合理性,葛某有权拒绝,判决新东方迅程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8.25万元。新东方迅程公司上诉后,2022年7月5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双减”政策落地后,新东方布局电商直播
案件发生在新东方终止K-9类学科类培训业务之前。据工商信息显示,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该公司对外熟知名称为新东方在线教育平台,其法定代表人为孙东旭,新东方教育集团为其控股大股东。新东方在线于2019年3月在港交所上市。
据南都此前报道,受“双减”政策影响,2021年10月25日,新东方在线发布公告,将停止经营中国内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公告还称,预计终止该项业务将对集团截至2022年5月31日止财政年度及后续期间的总营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将继续考虑适当的战略机会,力求在终止后实现现有K-9业务的最大价值,将继续经营与义务教育无关的业务部分,并将重点和资源转向增强其他教育产品和服务,探索新的商机。
2021年11月,新东方转型选择之一为电商直播,旗下部分老师转型至“东方甄选”做主播。2022年6月,东方甄选主播董宇辉因双语带货出圈,直播间粉丝破千万。但就在双语直播受关注带动新东方在线股价上涨之后,腾讯大幅减仓,外资扎堆减持套现,新东方在线股价应声回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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