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苏州等地调整公积金缴存上下限,你的公积金涨了还是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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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7月份,大家会发现公积金缴存额较6月份上涨了,这个缴存额会一直持续到明年的6月份。不过特殊情况下,公积金缴存额非但不会上涨,还有可能降低。
进入7月份,多地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下限
我们的公积金缴存额为什么每年7月份会上涨?实际跟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有关:
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周期是7月份到下一年的6月份。缴存基数的确定是以职工个人2021年度月均工资为准,这里所说的“月均工资”既包括基本工资,也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奖金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以“个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为基数的同时,还设有上限和下限,上限即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下辖即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举个例子讲,假设西安职工小王2022年6月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8000元,2021年个人月均工资涨到了10000元,那么从今年的7月份开始,其缴存基数就以1万为标准,一直持续到明年的6月份。
当然,小王的单位可能福利较好,缴存基数高于个人月均工资,但是最高不能超过西安市2021年就业人员月均工资3倍,即不得超过9256元*3=27777元;或者小王单位缴存基数较低,但最低不得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即1950元或1850元(蓝田县等两县一区)。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不是1月起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非要等到7月份?
其实这与就业人员上年度平均工资的统计有关。各地统计局在统计上年度月均工资的时候,难免会花费较长的时间,一般都需要半年。
大家会发现,一般在6月末7月初的时候,等到当地就业人员上年度平均工资统计出来之后,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才据此密集发布缴存基数调整的公告。
近期,包括西安市在内,成都市、常州市、苏州市都依据上年度就业人员月均工资统计数据,重新调整了本市公积金的缴存上限和下限。
综上来说,基于缴存基数上下限随着年度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而调整,或者缴存基数挂钩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所以从7月份开始,不止是国企职工的公积金会上涨,大家的公积金一般都会涨的。
当然,也有职工反映,今年公积金缴存额不涨反而降低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个别职工,可能会出现公积金缴存额不涨反降的现象,原因有两点:
身边有朋友反应,6月份单边公积金的缴存额还是1400元,7月份怎么变成800多元了?别人都在涨,唯独“我”在降?
其实公积金缴存额从7月份开始降低也不是不会出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两种:
一是用人单位下调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绝大部分地区对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要求是5%-12%,只要在这个范围内,都是合规的。
站在企业的角度来讲,公积金是其用人成本的一部分,所以缴存比例越低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越能控制用人成本。
不排除一种情况,7月份开始,用人单位下调了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比如6月之前缴存比例是10%,而该职工缴存基数是14000元,那么个人、单位分别每月缴存1400元,也就是双向2800元。
从7月起,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缴费比例调整到了6%,那么在缴费基数14000不变的情况下,个人和单位缴存额就降到了840元。
二是职工个人在2021年度的月均工资降低了:
上文说到,缴存基数可以以上年度职工个人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那么考虑到大环境、企业上年度的业绩,不排除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均工资降低的可能性。
比如前两年单位效益好的时候,加班费很多,相应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也不少。而去年效益变差,加班少了,补贴、奖金等也少了,职工个人的年度总收入降低了。
此种情况下,即便单位没有下调缴存比例,缴存额也会随着上年度月均工资的降低而降低。
举个例子讲,今年6月份之前,缴存基数挂钩2020年月均工资1.4万元,缴存比例10%,缴存额是1400元;2021年单位效益不好,月均工资降低到8000元,那么从7月份开始,缴存额就降到了800元/月。
综上,具体到个人,并非从7月份开始公积金就一定涨,关键看用人单位缴存比例是否调整了、个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是否降低了,或者是以上两个因素同时作用的结果。
写在最后:有无公积金的差别很大,缴存基数大小的差别也很大
对于职工个人而言,公积金既有强制储蓄的作用,更可以在购房时申请利率更低的公积金贷款,可谓好处多多。
拿公积金住房贷款举例,利率低至3.25%,即便与首套房最低利率4.25%比起来,依然要低1%,相应的利息支出就少了很多。
同时,公积金住房贷款能贷多少还与公积金余额、缴存基数有很大的关系,且呈正相关,因此公积金对职工的作用和好处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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