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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资中将要多一份津贴,还不赶紧查收

2022-08-26 16:37: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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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天还仅仅只是个开始,更猛烈的热浪还在后头,又要开启新一轮的暴晒酷暑模式了,真心佩服那些在室外工作的人们,实在是太。太。太。强。悍。了。。。这么热还努力工作的人,没有点特殊福利简直是惨无人道丧尽天良了吧,可喜的是还是有考虑这部分人的政策和制度的。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办法中约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应由企业针对特殊人群进行发放,虽说一点点福利不足以弥补高温下的刺激工作,但有总比没有强吧。而关于高温津贴,你还应该知道以下问题:1、发放标准。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因此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发放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2、高温津贴应强制发放。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企业如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放属违法行为。3、室外高温天气可停工。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的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4、用人单位应提供防暑降温用品。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5、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6、工作场所的认定。如果是室内工作,但是温度无法控制在33℃以下,也应该享有高温津贴。各位朋友,说说你的工作环境是不是在33℃以下,如果不是,你享受到高温津贴了吗?发布于: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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