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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试用期内能无条件辞退新入职员工吗?

2022-07-19 17:22:3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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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读到这个标题的第一反应就是:“难道公司在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如果不能无条件辞退,那么还有必要规定试用期吗?”郭律师身边认识的很多企业高管、亲朋好友,都或多或少对这个问题有误解,都以为企业在试用期内是可以随时辞退员工的。其实随时解除不等于随便解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也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限制,否则企业就面临着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一、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只要通知送达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用人单位不学习一些劳动合同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很有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企业想要辞退试用期的员工,与辞退转正后的员工一样,虽然主要依据的都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但二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那就是在试用期内,企业只需要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辞退,而转正后却不可以(下文会具体对比两者的区别)。


二、试用期内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在试用期间,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从用人单位角度而言,很多企业不注意留存这部分证据,经常导致在面临劳动仲裁时非常被动,明明非常占理,却操作的不合法。因此企业尽量在员工入职时候制定可量化的考核标准,最好以书面的方式明确约定该员工的录用条件、岗位职责等,定期进行考核评分,考评结果要让员工签字确认。即使员工不同意在考评表上签字,但只要企业能够举证说明该员工存在哪些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也是可以辞退的。

从劳动者角度而言,想要避免自己莫名其妙地被企业辞退,就要回忆一下企业究竟跟自己签订了哪些关于录用条件、岗位职责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尽量按照公司要求去执行,如果没有签订任何录用要求,也不要掉以轻心,最好也尽量收集自己工作符合公司要求的相关证据,避免与企业发生纠纷后陷入被动的境地。


四、在试用期内,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

答案: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要按照前文所述,举证说明该员工究竟存在哪些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并对辞退的具体原因进行合理性解释。

五、转正后,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

答案:轻则会有经济补偿金,重则可能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理由是,对于转正后的员工,如果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也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后才能辞退,而且辞退也不是无责任辞退,起码要支付N或者N+1的经济补偿金才行。为什么说重则可能支付经济赔偿金呢?因为有的用人单位认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不能胜任工作,既没有培训,也没有调岗,直接就辞退了,此时就是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俗称2N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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