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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中秋节假期!一起安排~-中国薪酬网

2019-08-20 12:01:03      点击:

 

薪酬调查 嗖的一下,已经到了8月中旬,时间快的有点让人反应不及。

 

2019年还剩4个多月了,你的带薪年休假休了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快来一起了解下吧!

 

1、年休假标准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中秋节放假安排

 

 

2、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未休年休假应支付3倍工资报酬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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