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件:编外医务人员,转正机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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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陕西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涉及了薪酬、编制、职称等医务人员关心的诸多方面。重点梳理如下:
优化编制使用管理方式
《方案》提出,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结合省情实际研究制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依据不同情况,分别开展编制备案制、“编制池”等试点探索。用足用好编制资源,按照“保基本医疗、保公共卫生、保学科引领”原则,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方案》指出,每个设区市至少选择1个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医院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方案》要求,出台陕西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根据“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予以适当倾斜。各地可根据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按照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医院,合理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加大村医各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通报,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村医相关经费的违规行为。
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
《方案》要求,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有效的分配模式。对关键岗位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岗位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可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十四五”期末,三级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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