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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鹤山法院为26名工人追回被拖欠薪资

2021-07-27 16:29:5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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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成功为26名工人追回欠薪26万余元

鹤山法院成功为26名工人追回欠薪26万余元

  7月26日,记者从江门鹤山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历经两年多时间穷尽一切措施,终于成功解决了一起鞋厂拖欠员工工资案件,为26名工人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共计26万多元,工人们收到款项后纷纷为该院执行工作点赞。

  申请执行人潘某等26人与被执行人鹤山市沙坪某鞋厂(以下简称“某鞋厂”)劳动报酬争议一案,被执行人因经营不善拖欠潘某等26名工人2019年4月至7月份的工资。经鹤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某鞋厂需向26名工人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款。

  因某鞋厂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鹤山法院申请立案执行,案件由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冯权胜承办。该院依法追加某鞋厂登记的经营者龙某为被执行人,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仲裁裁决书金钱给付义务,但其仍未按期履行。

  该院遂依法对权属为某鞋厂所有的存放于该厂内的一批设备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两次拍卖程序及一次变卖程序,均因无人参加竞买而流拍。经征询申请执行人的工人代表意见,2020年4月,鹤山法院将上述设备以价值85176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抵债,以抵偿被执行人所欠同等金额的工资。

  另鹤山法院此前于2019年10月,对权属为被执行人龙某、案外人詹某共同共有的位于肇庆高新区某房产中权属龙某的份额予以查封,龙某和詹某在购买该房产时支付了31万多元的首期购房款,龙某占一半份额,如果可以支付15万多元的购房款给工人,该案基本可以得到解决。于是,冯权胜多次往返肇庆四会查询沟通该房产情况,沙坪人社所所长郭耀骏亦予以协助。

 经调查,该院决定拍卖该房产属于龙某的份额(占房产50%),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拟评估告知书》及《拟网络拍卖告知书》,案外人肇庆某房地产公司向该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该院中止拍卖。经依法审查,鹤山法院于2020年4月裁定中止对该房产的执行。此外,经向银行、国土、房管、车管、工商等职能部门查询,鹤山法院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至此,该案执行到位11万多元(含上述以物抵债85176元),暂未发现该鞋厂、龙某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鹤山法院依法终结该案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案件承办人没有放弃,继续积极与四会法院及肇庆房地产公司沟通,后肇庆房地产公司在四会法院起诉龙某与詹某就该房产的违约责任,历时一年多,经过一审、二审,最终该公司胜诉。案款分配中,鹤山法院与四会法院、肇庆房地产公司存在分歧,经多次磋商,最终肇庆房地产公司愿意支付该笔首期款中属于龙某的份额共15万多元到鹤山法院账户,用于支付26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资款项,不足部分工人自愿放弃收取。历经两年多时间,工人们终于如愿以偿拿回自己的薪资,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