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当月工资如何发放?
薪酬调查 薪酬调研
「问题提出」
最近,在“常闻劳动法HR群”中,有人提出如下问题:职工退休当月,当月的工资需要按月足额支付吗?
这个问题举例来说,某职工于2022年7月15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7月15日之后职工退休不再上班,7月份工资是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发放,还是要按全月工资发放?
「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职工退休当月即便没有工作满月也应当按全月工资发放。该观点的依据在于,1978年发布的《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退休、退职当月的工资照发,从下月起改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
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2民特654号案件中,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工人退休的时候,退休当月工资照发,从下月起停发工资,改由社保部门发放退休费。张克虽在2020年6月5日年满60周岁而退休,但立丰公司应依规定足额支付张克2020年6月的整月工资。员工退休当月取得当月全部工资,是否还需要提供劳动,企业可与员工进行协商处理。立丰公司在办理张克退休手续时,没有告知张克若要获取2020年6月份的整月工资,需要工作至6月底,也未与张克协商有关退休当月工资发放事宜,以致张克有充分理由相信立丰公司支付2020年6月的整月工资,是立丰公司关爱到龄退休员工的应有之义。
另一种观点认为,职工退休当月没有工作满月的,应当按实际工作天数结合月工资标准折算发放,这才符合按劳所得的分配原则。
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民终4175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张俭出生于1958年9月19日,于2018年9月19日年满60周岁,华苏公司在张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对于张俭要求确认华苏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违法并要求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至于张俭退休当月工资的发放,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并未作出特别约定,现华苏公司按张俭实际工作天数予以计发并无不当。
在北京市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3民终6916号案件中,法院认为:本案中,朱秀华认可其在2015年12月只出勤1天并认可热必达供暖公司向其支付了2015年12月份的工资共187.22元。2015年12月1日,由于朱秀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与热必达供暖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朱秀华也未再为热必达供暖公司提供劳动,故热必达供暖公司无需向其支付2015年12月份整月的工资,朱秀华要求热必达供暖公司支付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律师分析」
虽然《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发布距今已经有四十多年,但在其之后国家再无有关退休当月工资如何发放的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按“退休、退职当月的工资照发”规定处理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但笔者更赞同上述第二种观点,理由很简单,这样才符合《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职工离职当月工作不满勤,在其退休之日以后没有实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无需按全月工资标准支付。
上述《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发布于计划经济时代,与我国目前实行的劳动合同制度已经完全不同,相关退休当月工资处理意见,也应当退出历史舞台了。
而且,所谓的“退休、退职当月的工资照发”,从字面文义解释,仅是要求退休当月工资需要继续发放,“照发”二字尚不能得出全额发放的理解。
鉴于上述问题存在一定争议,为避免争议,在实务操作中我们建议可以尝试以下两种方式:1、在职工退休当月,继续留用至月底,职工全月出勤,单位支付全月工资;2、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退休当月工资按实际出勤时间折算发放。
薪酬调查 薪酬调研
- 上一篇:天气炎热,高温津贴怎么发? 2022/7/19
- 下一篇:工龄满40年能享受八大退休待遇!还能多领一份养老金? 202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