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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一定领到加班费吗?只有“有效加班”才有加班费!

2022-09-13 15:03:4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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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经常需要加班的职工并不在少数。加班能领到加班费吗?

很多人都认为,在正常工作时间外,任何为工作付出的时间都是“加班”,理应获得报酬或补偿。但实际上,只有“有效加班”才算。相信许多职工们对这些界定都很模糊。

出差在外都算加班吗?不算!虽然在出差途时间不能自由支配,但期间的只是乘车,并无实际工作内容,职工也可以在旅途中休息,因此不应当认定为加班。

用人单位须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其中用人单位的安排,是认定加班的关键因素。非经用人单位安排,超过标准工时制或在法定节假日、周休日工作的,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加班,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的义务。

劳动关系终结,但综合计时周期尚未结束的,一般可以参照综合计算计时的工作时间确定加班。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尚未终结劳动关系的,不属于加班。

另外如果公司没有关于规定加班的流程,那原则上完整的记录,应该包括以下这些内容:一是公司有安排员工加班的事实,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比如值班表、聊天记录等等;二是加班期间的打卡记录。

有些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这种情况一般是没有加班费的。一般经过批准的加班有加班费,双休日建议先换休假。有一些大型的外资企业。拥有三种工时制度:标准、综合、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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