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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去年净利12.7亿 人均薪酬福利32.7万元

2021-04-02 10:20:27      点击: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日讯 华安证券(600909.SH)近日披露的2020年年报显示,去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7亿元,同比增长3.8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8亿元,同比增长14.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8亿元,同比减少118.53%。|

去年,华安证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05%,同比增加0.42个百分点。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3月发行的A股可转债已于2020年9月18日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若按照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36.21亿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5亿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27%,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7.62%。

分业务来看,2020年,华安证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10.69亿元,同比增长38.85%;期货经纪业务收入3.07亿元,同比增长67.09%;证券自营业务收入6.74亿元,同比下降15.86%;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53亿元,同比下降19.81%;资产管理业务收入5.96亿元,同比增长43.83%;信用交易业务收入6.45亿元,同比增长12.01%。

投资银行业务方面,2020年,华安证券共完成2单IPO发行,2单可转债承销,19只债券和ABS主承销;全年股权承销金额14.88亿元,同比增长31.22%,债券承销金额122.72亿元,同比增长15.67%,实现收入1.53亿元。

2020年,华安证券信用减值损失1.36亿元,同比减少68.25%。其中应收款项坏账损失8220.99万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4231.93万元,应收利息减值损失1115.14万元,融出资金减值损失229.63万元。

2020年,华安证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2185.06万元。10人年薪超百万。其中1人年薪超200万,为总裁杨爱民203.58万元。另有9人年薪在100万及200万之间,监事会主席徐强155.67万元,副总裁、首席信息官徐峰160.40万元,副总裁方立彬160.71万元,副总裁赵万利155.23万元,副总裁、财务总监龚胜昔150.27万元,副总裁张建群150.40万元,总裁助理张敞102.96万元,总裁助理唐泳161.20万元,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刘晓东150.78万元。

2020年,华安证券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3066人,其中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701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65人。其中博士19人,硕士766人,本科1864人,其他417人。

2020年末,华安证券应付职工薪酬为8.34亿元,2019年末为6.38亿元。

2020年,华安证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8.06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20年,华安证券员工年度薪酬福利总额为10.03亿元,按照在职员工人数计算,人均薪酬福利32.72万元。

华安证券去年评级遭下调。2018年、2019年,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分类评级结果均为A类A级,2020年降至B类BBB级。

华安证券年报披露了4起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2013年4月16日,华安证券子公司华富嘉业与骐骥生物股东郑忠勋、冯平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华富嘉业拟向骐骥生物增资3,000万元,同时对其他拟增资股东的增资方案进行了约定。协议签订后,除华富嘉业拟增资款已到位外,其他拟增资股东未能如期履行合同义务,华富嘉业拟增资款项形成了骐骥生物对华富嘉业事实上的欠款。因骐骥生物未能按照约定还款,担保人也未能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华富嘉业依法提起诉讼。合肥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做出生效判决,判令骐骥生物向华富嘉业支付欠款本金以及相应资金成本,郑某、冯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5月26日,华富嘉业已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此同时,华富嘉业向被执行人相关利害关系人衍生提起两项代位诉讼。其中债权代位权诉讼已结案,另一代位诉讼已开庭审理,等待判决。截至报告出具日,骐骥生物案件华富嘉业累计已回收708.8万元。

2016年8月,华安证券作为“华安理财安兴2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安兴23号”)管理人与蒋九明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约定蒋九明以顺威股份股票(证券代码002676)向公司质押融资8.35亿元。后因蒋九明违约,2018年1月19日,公司根据《华安理财安兴23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按照“安兴23号”委托人指令,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蒋九明清偿融资本金8.35亿元、利息、违约金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出具生效判决,判决蒋九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公司融资本金8.35亿元,支付利息5,990,661.11元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并支付律师代理费;公司就蒋九明质押的1.53亿顺威股份股票、127.5万元现金红利、以及后续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送股、转增股份和现金红利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作为“安兴23号”管理人,按照协议约定,仅严格遵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安兴23号”事务,该资产管理计划对债务人蒋九明的债权权益实际归属于委托人所有,故本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2019年3月25日,安徽省高院以(2019)皖执23号执行裁定书将本案指定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后公司于2019年9月及2020年6月分别收到《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皖8601执193号之一)以及《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皖8601执恢30号),先后两次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蒋九明持有的顺威股份3,000万股,共计6,000万股。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以上两笔拍卖都已顺利完成执行。

2017年5月24日,华安证券与赫连剑茹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017年6月8日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约定赫连剑茹以刚泰控股股票(证券代码600687)向华安证券质押融资人民币2.22亿元。后因赫连剑茹违约,2018年8月23日,华安证券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主张赫连剑茹清偿融资本金2.22亿元、融资利息、违约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出具生效判决,判决赫连剑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公司融资本金2.22亿元及利息,支付相应违约金、代理律师费。华安证券有权就赫连剑茹质押的30,150,700股刚泰股票、208.7万现金红利以及后续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送股、转增股份和现金红利优先受偿。2019年9月,赫连剑茹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民初60号民事判决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具(2020)最高法民终2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驳回赫连剑茹的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1月1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21)皖01执102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淳信”)作为中信淳信优债15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涉案基金”)的管理人在华安证券开立证券账户,并委托华安证券为其提供经纪服务。2019年12月,因其在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时所质押债券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调折算率,造成其在华安证券开立的账户发生欠库,导致华安证券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第六条之规定代为垫付资金。2020年3月,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北京淳信清偿公司垫付款、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源集团”)作为涉案基金100%份额持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6日受理案件。案件审理期间,北大资源集团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北大资源集团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有影响为由要求中止该案诉讼。2020年6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皖01民初787号之二《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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